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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子最近因為開刀而賦閒在家,沒事做的感覺真奇怪,卻怎麼也提不起勁拿我的日文書,於是,就這樣看起法拍屋來了。
法拍屋雖然便宜了市價二到三成,不過風險的確非常多,今天研究了林口的一間樓中摟,奇怪的是房子點交車位卻不點交,在使用情形上還特地注明了
至本件拍賣該共同使用部分之建物,是否有停車位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,縱有該附屬之停車位,惟因係拍賣上開物之應有部分,其使用依法依該共有人協議為之,故此部分拍定後仍不點交
擔心會不會滿懷希望投標,卻還有許多裹腳布般的濫臭瑣事有待處理。不過人就是貪便宜,一間三百萬的房子,便宜兩成也省了六十萬哪!六十萬現在還是挺好用的唄!
神啊!許我間好房子唄!最好是住進去之後業績長紅、年輕美麗、身材窈窕、永飽口福、考甚麼上甚麼之類的......呵呵~總之,房子是我一輩子的情人,為了我永遠的保護傘的他,待在電腦前近視個幾度也是值得的吧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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